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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双低”家庭人均收入增速低 建议补助应随CPI调整
时间: 2013/7/10 11:19:00     来源: 博天人才     点击: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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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国中调发布《2012年中山市低保低收入家庭生活状况调查报告》显示,中山“双低”家庭人均收入增速低于全市水平,其中有63.9%的“双低”家庭原因在于疾病。

       收入:工资收入低,对救济依赖程度高

       本次调查是在全市抽选11个镇区37个村(居)委会360户家庭进行问卷调查及访谈。其中城镇128户,农村232户,低保家庭281户,低收入家庭79户。2012年,中山市民政局登记在册的“双低”家庭共有7416户,其中低保家庭5509户,低收入家庭1907户。2012年城镇“双低”家庭人均年收入6587元,为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1.2%,比上年同期增长10 .0%,比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2.4个百分点。

       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在于,“双低”家庭工资收入偏低,对外来救济依赖度较高。此外,集体分红、亲友赠送也是“双低”家庭收入的来源之一,而经营性收入则微乎其微。其中,城镇“双低”家庭人均年工资收入2920元,仅为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年工资收入的13.0%。

       消费:“双低”家庭26 .5%支出用于医疗保健

       2012年,“双低”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为7528元,实际增长9.8%,其中支出比重较高的依次是食品、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和居住,分别占消费性支出的3 8 .8 %、26 .5%、15 .8%和9 .0%。在医药保健方面,2012年城镇和农村双低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分别为1998元和1994元,分别是全市城镇、农村家庭的2.3倍和3.1倍。

      受访家庭中,残疾和患病人口较多。其中,有精神、智力、肢体等残疾成员的家庭占54.4%,有长期患病或严重疾病成员的家庭占37.5%,无病、残成员的家庭占20.6%。在可多选的情况下,导致双低家庭生活困难的首要原因是疾病(63.9%),其次分别是无就业能力或就业能力弱(63.1%)、残疾(47.5%)和子女教育费用高(44.7%)。

       建议:双低家庭补助应随C P I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中山低保、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增长幅度仍低于全市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水平。国中调建议,保障标准也应随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物价水平的不断变动而调整;同时应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情况,放宽低收入标准的准入条件,将更多原本处于低收入边缘的群体纳入到帮扶范围内。此外,需创新医疗救助方式,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政策性倾斜力度,扩大医疗补助范围,让“双低”家庭消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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